北京市朝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征集第十一届“北京七日”摄影大赛摄影作品的通知
各街乡、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广大摄影爱好者:
由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文化局、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文物局、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主办的第十一届“北京七日”摄影大赛作品征集工作日前正式启动。
此次大赛以“微环保,绿生活”为主题。参赛作品拍摄时间为2012年7月至2013年10月间,拍摄地点为北京。望各单位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征稿细则详见朝阳区文联网最新公告栏《第十一届“北京七日”摄影大赛通知》,参赛者请于2013年10月11日(周五)前将第十一届“北京七日”摄影大赛报名表(见附件)及参赛作品报送朝阳区文联。
朝阳区文联网:http://www.cywl.com.cn/
联 系 人: 王宇霞 徐肖东
联系电话:58701205、58701235
传真:5870123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303室
邮编:100020
朝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朝阳区摄影家协会
2013年5月15日
附件:1、第十一届“北京七日”摄影大赛报名表
2、《第十一届“北京七日”摄影大赛的通知》
附件1:
第十一届“北京七日”摄影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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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赛 者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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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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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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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品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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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数量: 单张 张,组照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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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声明:我自愿报名参加第十一届“北京七日”摄影大赛。我保证以上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遵守参赛章程。
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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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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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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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市 文 化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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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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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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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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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公共发〔2013〕227号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文化局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文物局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北京七日”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委宣传部、文化委员会、精神文明办、团委、外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开创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的新局面,关注民生,关注发展,为北京未来十年的发展变化留下丰富而珍贵的影像资料,使群众的业余文化活动更加丰富多彩,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文化局、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文物局、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将在连续十年成功举办“北京七日”系列摄影大赛活动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北京七日”摄影大赛。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弘扬践行“北京精神”,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广大市民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建设魅力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同时鼓励百姓记录北京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的变化过程,丰富首都市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活动口号
拿起手中的相机 拍你身边的故事
三、活动主题
微环保 绿生活
四、重点活动
(一)活动启动。通过各区县组织渠道、摄影团体、协会下发活动通知;在各大平面媒体、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博等相关媒体发布活动信息;在门户网站开设活动专题页面。
(二)摄影讲座。邀请摄影专家针对不同人群进行讲座培训:一是针对有一定基础的摄影爱好者,讲座以作品??二是??主,目的是培育青年摄影爱好者、提高比赛的认知度。
(三)采风拍摄。围绕比赛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采风活动。采风将邀请专家与影友共同参与。针对不同基础的影友,开展不同类型的活动,引导影友对比赛主题进行深度思考和挖掘。同时邀请国内外摄影专家进行专题采风,以更多高水平、视角独特的作品记录城市的发展变化。
(四)微博专题活动。为吸引更多的青年群体参与,方便青年群体投稿,大赛官方微博将设立“环保在身边”话题。影友可通过专题微博随时上传所拍摄照片,组委会将对提交的作品单独进行评选,并颁发纪念品。
(五)作品评比。组委会将邀请主办方领导、专家评委、大众评委依据作品分类进行评比。评比分初评、复评两阶段。
(六)制作画册。编纂印制第十一届“北京七日”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
(七)优秀作品展。将获奖的优秀作品制作成精美的展览,在人流量集中的博物馆、商业区展出,同时在社区、校园等地开展巡展,展现北京的城市变迁,优美环境以及独特的文化魅力。
(八)“北京七日”摄影俱乐部会员活动。2013年将继续开展“北京七日”摄影俱乐部的会员注册工作。组委会还将面向会员围绕2013年“北京七日”摄影大赛主题,定期组织摄影沙龙、采风交流等活动。
五、工作进程
活动启动 2013年5月
采风培训、作品创作阶段 2013年5月至10月
作品提交截止日期 2013年10月20日
作品评比阶段 2013年11月
颁奖及展览 2013年12月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文化局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文物局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承办单位:北京青年宫
北京青年文化交流协会
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艺术摄影学会
搜狐数码公社
首都高校传媒联盟
组委会主任:张 淼 陈 冬
副 主 任:王 珠 韩龙彬 刘超英 杨海滨 李洪海
邓少辉 冯松青
委 员:王 珏 黄海燕 奚立龙 张 展 洪 亮
张长春 刘 岩 于 舟
顾 问:王文澜 贺延光 李英杰 任国恩 郭建设
办公室主任:赵永红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青年宫大型活动部
评 委 会:主办单位领导及资深摄影专家组成
七、作品评选
(一)评奖办法
组委会将邀请主办单位领导和资深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有效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和复评,最终评选出各类奖项。
部分获奖作品将收入优秀作品画册及展览。
(二)奖项设置
特 等 奖 1个 证书及奖励
一 等 奖 6个 证书及奖励
二 等 奖 10个 证书及奖励
三 等 奖 16个 证书及奖励
纪 念 奖 100个 证书及奖励
优秀组织奖 10个 证书及奖励
微博专题活动 100个 证书及奖励
八、作品要求
(一)作品必须以“微环保 绿生活”为拍摄主题。可分别从“人文纪实”和“风光景观”两方面进行创作。“人文纪实”类作品以抓拍和写实记录为主,主要反映近年来政府和首都市民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厉行节俭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在“绿色北京”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鼓励影友重点关注市民为保护环境所做的日常生活中具有示范性的点滴小事。“风光摄影”类作品,必须围绕主题进行创作,以反映和宣传北京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致为主,同时可选择具有北京特色、反映环保主题的场景进行拍摄。
(二)参赛作品拍摄时间:2012年7月21日至2013年10月20日间,拍摄地点为北京。
(三)参赛作品规格:
数码、胶片不限。数字文件的格式为JPG,文件量大小在500K至4MB之间。单幅、组照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冲印尺寸长边7寸,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不属于有效作品。
九、参赛须知
(一)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拍摄者本人,在参赛表中填写个人资料须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符,不得以两人或两人以上名义参赛。否则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参赛作品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提交。北京七日摄影大赛的线上作品通过比赛专题页面提交,微博活动的作品通过官方微博提交。线下作品可邮寄或送交至比赛组委会。
(三)比赛专题页面及北京青年宫网站提供参赛章程及报名表的网络下载,网络下载或复印的参赛表具有同等效力。参赛者须在报名表指定区域内签名,确认接受本届比赛全部章程,并已合法解决参赛作品内容所涉名誉权、肖像权及其他版权问题。通过搜狐数码公社论坛及官方微博提交的作品视同为已接受比赛全部章程。如遇参赛作品引起法律纠纷由作者承担法律责任。无签名的参赛作品视为无效作品,不予参评。
(四)参赛者提交的纸质作品需在背面中间区域注明作品名称、作者真实姓名和详细联系方式。组照需在照片背面做链接。比赛电子版作品需以“人名+作品名称”的形式重命名。
(五)征稿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20日。邮寄作品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六)邮寄的参赛作品须在信封标明“北京七日”,切勿卷寄、装裱,不得在正面粘贴纸张,违反者视为无效作品,将不予参评。
(七)所有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调底放大展出。获奖作品(除底片)概不退稿。颁奖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其余作品退稿领取有效期,过期后组委会有权对未获奖的作品进行处理。
(八)主办单位有权在非商业用途的相关宣传推广活动中(包括出版物、展览、影视节目、电子媒体等)无偿使用参赛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